市司法局2010工作报告


播放次数: 发布时间:2010-12-25 22:21:40 来源:QTV



 

一、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我局承担着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三项职能,负责管理青岛监狱、北墅监狱和市劳教所,监督指导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和“123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组织协调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和社会服刑人员的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市法制宣传教育,承办国家司法考试考务组织等工作。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市委全委会精神,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认真吸纳市民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职能作用,顺利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今年9月,中央综治委在我市召开“全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会议”,推广了我局“教育改造安置帮教一体化”经验; 11月,在中组部在济南召开的党建工作座谈会上,我局就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做了典型经验介绍。

(一)围绕促进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推进法制宣传和人民调解。贯彻落实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四个注重”的要求,坚持从源头上、根本上、基础上预防和化解民间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强化法制宣传,提高公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全面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法律六进”活动,培训普法骨干42万人次,组织“平安青岛法制宣传”“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等主题宣传活动1000余场次,有效增强了公民法治意识,提高了公民的依法办事能力。二是维护群众权益,提高民间纠纷的预警排查能力。充分发挥社区、村居调委会贴近群众、联系群众的优势,推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化解。适应城镇化、村并居、两新组织建设等新情况,新建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25个。利用“12348”法律服务专线平台,开展“重大矛盾纠纷‘红、黄、绿’分级预警”排查,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防范机制,排查纠纷信息1.2万条,预警率达60%。进一步落实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持证上岗制度和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调解员队伍年龄、学历结构不断优化。三是坚持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效能。深化诉调对接,在法院民庭设立的人民调解室共调解各类民事案件1552件,是去年的5.5倍。依托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室、劳动保障服务所、交警大队设立人民调解室和“交通事故争议案件联合调解工作室”,实现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衔接,共调解纠纷882起。年内,开展全市性矛盾纠纷集中排查8次,调处2万起,成功率98%。

(二)围绕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推进服刑劳教、刑释解教、社区矫正人员教育改造、安置帮教和法治区市创建。立足司法行政社会管理职能,改进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措施,提高对社会特殊群体的社会化改造能力,促进社会管理法治化。一是着眼于教育人、改造人,全面深化教育改造安置帮教一体化工程。以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为中心,推行劳动与教育相结合的改造模式;开展服刑劳教人员个性化矫治工作;在入监所评估率达100%基础上,实行改造质量动态评估;提高狱所干警对改造对象的心理矫正能力,心理咨询师资格获证率达5%以上;加强技能培训,狱所、社会联合开办培训班28个班次,758人获得技能证书;新建安置帮教基地10个;开展大墙内外帮扶活动50余次,受帮教人员达8000多人次。年内接收刑释解教人员1560人,安置率为92%,帮教率为96%,重新犯罪率0.6%。二是着眼于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建立两级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非监禁刑人员核查纠正制度,共核查纠正235人;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手册,全面记录人格调查、心理矫治、公益劳动等各项教育改造工作,配套建立矫正质量评估体系;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建设年”活动,建立起分类型、分阶段、分级别矫正模式;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疾患、心理失衡等犯罪动因,开展心理咨询3709人次,同比增长10%。年内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031人,解除2005人,累计接收12379人,脱管失控率为零,重新犯罪率1.8‰。三是着眼于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全面推进法治区市创建。突出“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城市”主题,认真落实各项法治城市创建目标;组织各区市对创建工作进行自查,对薄弱环节进行督导;组织完成国家、省级“法治区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申报工作;形成以法治青岛建设为统领,以法治区市创建为支撑,以法治社区、村居等为基础的法治创建格局,全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已超过65%。对全市12区市和1583个镇街、村居及企事业单位落实“五五”规划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六五”普法规划已完成起草论证。

(三)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建设,推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特殊人群帮扶。一是为促进经济发展服务。围绕实施“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等重大经济活动,启动市级政府法律顾问团组建工作,编制青岛律师名录,为政府依法决策、招商引资等服务,年内律师代理各类案件2.8万件,担任法律顾问3742家,同比增长5.7%。组织全市公证机构围绕海湾大桥等重点工程建设提供招投标公证等服务919件,涉及标的120多亿元;服务“三农”和城市化建设,办理涉农和拆迁公证各1万余件;年内办理公证7.1万件,同比增长9%。开展“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年内受理投诉48项,同比下降12%。二是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围绕实现法律服务均等化,无偿为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全市170个镇街全面建成“一镇一站(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发放法律援助卡8.7万张,实现低保困难家庭法律援助全覆盖;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活动,法律援助便民岗、示范点普遍建立,61家律师事务所可不经指定直接受理申请;实行援助案件质量评议制度,强化质量管理。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317件,同比增长11%。三是为服刑劳教、刑释解教、社区服刑人员等社会特殊群体服务。为重点岗位服刑劳教人员接种甲流疫苗787人,免费检测艾滋病、治疗肺结核2882人次;为即将出狱所人员提供就业岗位2128个,为刑释解教人员提供就业指导900余次;协调有关部门为刑释解教或社区服刑人员办理低保736人,为357人发放临时救济12万元,累计落实责任田2889人,减免各项费用31万余元;帮扶服刑劳教人员家庭和未成年子女87人次,补助资金4万余元。

(四)围绕促进提高工作效能,推进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一是推进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1个党总支被省委表彰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开展“治庸治懒治散”“五查五改五强化”“岗位大练兵、执法大培训”等活动,落实10项整顿措施;深入开展公正廉洁执法,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推行减刑假释执法听证制度;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推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积极参加行风在线、网络问政等活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二是推进信息化建设。以效率最大化为目标,拓展教育改造安置帮教一体化网络平台;推动人民调解网络工作平台与“12348”法律服务专线平台对接;开通劳教所管理工作系统、公证二级管理平台、法律援助工作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工作网络化。三是推进司法所管理体制改革。建立起司法局和镇街党委双重管理、以司法局管理为主的垂直管理体制,初步把司法所打造成集各项司法行政职能为一体的一线工作实体;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已达70%。“两所分离、合署办公”的工作模式继续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优势充分发挥。

二、存在问题

一是各项业务工作、各区市工作发展还不均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监狱劳教所个别人民警察有松懈麻痹思想,安全首位意识需进一步强化;三是民间纠纷排查调处面临新形势新任务,人民调解方式方法需进一步丰富;四是法制宣传方法创新不够,深度、广度还需进一步拓展;五是司法所垂直管理后,人员、编制等还需进一步理顺。

三、改进措施

我局将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吸纳本次市民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按照我局“抓党风、促行风、强作风”的总体要求,以提高全系统队伍素质为核心,加大机关公务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三支队伍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科学发展意识,规范执法、执业和服务行为;以全系统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为载体,带动全系统全面提升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更好地履行司法行政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服务民生的各项职能。

标识:市司法局 工作报告 三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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