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完成情况
2010年,我局认真落实工作职能,努力完成工作目标,积极推进我市防震减灾事业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圆满完成地震监测预报任务。一是认真落实震情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震情值班,年内共监测到我市及周边2级及以上可定位地震47次。二是严格落实震情会商制度。年内召开会商会52次,及时向政府提供地震趋势意见。荣获2011年度全省地震趋势会商报告第一名。三是认真做好震情跟踪工作。认真落实震情短临跟踪方案,加强全市前兆观测数据分析及异常信息跟踪业务培训,及时分析处理前兆台站观测数据,刻录存储波形资料5.5万余兆。四是认真做好监测设施与观测环境保护工作。地震监测环境保护作为行政审批事项进入市行政审批大厅。测震台网运行率、波形可利用率均大于95%,前兆台网仪器日运行率达97%,日数据连续率达96%。五是进一步规范群测群防工作。对全市宏观观测点进行规范,年内两次举办全市宏观观测员培训班。
(二)逐步加强地震监测观测设施建设。一是全面完成地震前兆台网建设任务。年内完成了胶南、城阳子台主体工程建设和设备安装与调试。二是完成强震台网立项准备工作。组织强震台网建设项目调研,年内完成了青岛市强震台网建设项目建议书的编制。三是逐步推进区(市)地震监测中心建设。年内已完成黄岛、崂山、平度、市南4个地震监测中心的建设任务。
(三)有力推进地震灾害预防工作。一是开展环胶州湾地震小区划工作。完成环湾区域地震小区划实施方案的编写和评审,年内超额完成场地勘测70%的工程量。二是认真做好安全工程保障工作。开展全市中小学校舍的抗震性能普查和改造加固工作;组织农村工匠培训,参加全省农居抗震施工知识竞赛,发放《农村民居建筑抗震施工指南》手册,逐步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三是认真做好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年内高质量完成了青荣城际铁路等130个重大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服务工作。四是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地震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工作程序,市地震局被列为市行政审批大厅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报建信息共享的必选部门,并参与联合审图;组织地震系统执法人员培训;开展了重大工程抗震设防管理集中检查。
(四)深入做好地震应急救援准备工作。一是修订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年内对《青岛市地震应急预案》再次进行了修订。二是加强地震应急演练制度化建设。5月份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全市机关、学校、社区、村居开展了地震应急疏散演练。三是完成地震应急指挥中心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工作。升级调试区(市)视频会议终端控制软件,改善了视频会议质量,提高了系统功能。四是进一步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协调市有关部门和区(市)推进我市应急避难场所的规范化建设。
(五)广泛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按照《2010年全市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一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借助5月1日《防震减灾法》实施一周年、“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在全市集中开展为期1个月的宣传活动。二是大力加强媒体宣传。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手机报等媒体,广泛开展地震科普知识宣传。三是举办科普知识讲座。成立宣讲团、应急宣教志愿者服务队,编发《青岛市防震减灾知识手册》、地震科普知识宣传材料和课件,举办多场地震科普知识讲座。四是开展地震安全社区活动。积极推进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年内创建了5个省级13个市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
(六)组织开展灾情预测预警。3月份,组织全市34个涉灾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了青岛市2010年度灾情趋势预测,为政府决策提供了依据。
(七)编制完成“十二五”防震减灾专项规划。按照防震减灾工作三大工作体系,牵头组织全市相关单位编制了青岛市“十二五”防震减灾专项规划。11月份通过了专家评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按照国家防震减灾总体目标要求,我市要在2020年前实现基本具备综合抗御和应对相当于各地区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的能力。从目前情况看,还有很大差距。一是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还有待提高。二是监测预报条件还不完善。三是抗震设防基础比较薄弱。四是快速应急的条件还不具备。
三、明年主要工作措施
围绕以上问题2011年将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全面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一是提高测震台网运行质量。二是加强地震前兆观测能力建设。三是做好震情保障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群测群防工作。五是继续推动区(市)建设地震监测台网中心。六是完成“地震烈度速报网”立项。七是进一步加强监测设施与观测环境保护。
(二)努力提高地震安全保障能力。一是加强工程抗震设防管理。二是完成环胶州湾地震小区划工作,推动区(市)逐步开展各自区域内的地震小区划工作。三是积极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四是推进校舍地震安全工程。
(三)全面提升地震应急救援能力。一是全面加强地震应急演练工作。二是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三是进一步完善市地震应急指挥体系,推动区(市)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四是开展地震现场监测与应急指挥系统建设调研。
(四)加强防震减灾法制宣传工作。一是开展立法调研,做好《青岛市防震减灾管理规定》修订准备工作。二是广泛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活动。三是积极创造条件,完成市地震监测中心对外开放的环境建设任务。
标识:地震局
时间:2010-12-26
时间:2010-12-26
时间:2010-12-26
时间:2010-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