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逃生摔断腰椎


播放次数: 发布时间:2011-05-21 10:13:12 来源:半岛都市报



 

刘敏腰椎摔骨折无法动弹,只能由母亲照顾。

 

 

 

5月16日晚上,从菏泽来胶州打工的刘敏(化名)跟朋友到李哥庄镇广场上玩,随后被邀请去吃饭并去酒吧玩,玩到凌晨刘敏提出离开时,不料遭到朋友再三劝 阻,连拉带拽地将她带到一栋居民楼休息。随后一名陌生男子孙某进屋提出要跟她发生关系,刘敏断然拒绝后假借上厕所,打开洗手间窗户并跳下三楼,结果腰椎和 双脚后跟摔骨折。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孙某已被警方控制,并因涉嫌非法拘禁而被刑事拘留,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与朋友吃饭结识陌生男

    “几天前,我女儿跟朋友出去玩,险些被人伤害了,跳楼逃走时把腰椎摔骨折了。”5月20日上午,刘先生致电本报热线96663反 映称,5月17日凌晨,女儿因拒绝与陌生人发生关系,跳下3楼逃生,结果将腰椎摔骨折,脚后跟也粉碎性骨折现在仍在胶州市人民医院治疗。

    记者闻讯来到医院,在骨科病房见到了伤者刘敏,她正躺在病床上输液,双脚裹着厚厚的石膏。记者采访了解到,刘敏是菏泽人,21岁,今年2月中旬从老家来到胶州李哥庄镇打工。

    “如果那天晚上不出去玩,就什么事都没有了!”谈到5月16日晚发生的一幕,刘敏声音哽咽,她告诉记者,5月 16日下班后,她跟一女性朋友到李哥庄镇广场上玩,后来朋友邀请她去吃饭,并在饭桌上结识了与朋友认识的三名男青年。“一开始就是随便聊天,后来我觉得时 间不早了提出要回家,可是他们说还要去唱歌。”刘敏不好驳朋友面子,便跟他们来到广场附近一家酒吧继续玩。

    拒绝发生关系跳楼逃生

    “在酒吧里三名男青年不停地灌我喝酒,我觉得他们图谋不轨就说要回家,可是下楼后又被他们拽了回来。”刘敏说,令她感到意外的 是,朋友居然和三名男子一起劝阻她,挣脱不过,刘敏随后被带到一栋居民楼3楼。“后来其他人都走了,只剩我跟其中一名男青年,他提出要跟我发生关系。”刘 敏说,她当即拒绝了男青年的无理要求,并告诉对方“想都别想”,而当她想要离开时,却再次遭到对方拒绝。

    “他一直不肯让我走,并且非要发生关系,后来我就从洗手间窗户跳了下去。”刘敏说,担心对方动粗,她就借去洗手间的工夫将门反锁,但男青年称自己有钥匙,并要开门进来,情急之下刘敏打开窗户从三楼跳了下去,随后感觉一阵疼痛昏迷过去。

    后来,刘敏被疼醒,发现自己又被背回屋里,因为感觉疼痛难忍,她就要求男青年拨打120,但对方称120晚上不出诊,直到天亮才拨打120,将她送到胶州市人民医院治疗,刘敏随后拨打了110报警。

    嫌疑人涉嫌非法拘禁

    17日下午 ,刘敏的父母闻讯后从菏泽匆匆赶到胶州。“为了给孩子治病,我们已经欠了一万多块钱了。”据刘敏的父亲刘先生介绍,平时他在济宁拾荒,妻子在家种地,没有什么经济来源。

    20日下午 ,记者从胶州警方了解到,接到报警后,警方迅速将犯罪嫌疑人孙某控制,目前孙某因涉嫌非法拘禁而被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对此,警方提醒,市民尤其 是女孩子外出时要小心谨慎,而在外饮酒时要适量,不要给坏人可乘之机,遇到突发状况及时拨打电话报警。

    20日下午 ,记者采访了山东海康律师事务所的杨涛律师,他告诉记者,如果孙某意图强奸并有强迫行为,而刘敏跳窗逃生未与之发生关系,就构成强奸未遂,那么刘敏借机逃 跑造成的伤害由孙某承担。而孙某如果没有强迫行为,只是提出发生关系,女方是基于内心恐惧逃跑致伤,那么就属于一般的民事侵权案件,需要结合男方的过错程 度给予女方赔偿。“如果孙某故意剥夺这个女孩的人身自由,那么就构成非法拘禁罪,造成的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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