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关注抗旱。今天,记者从青岛高速公路管理处了解到,为保证当前的各项抗旱工作,从本周开始,持有《山东省应急抗旱物资运输专用车辆通行证》运送打井、发电等设备的车辆,以及持有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调令或传真电报,运送抗旱物资的车辆,在使用高速公路时,可以免交过路费。
标识:抗旱 过路费
时间:2011-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