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洪旭
男,12岁,市南区第二实验小学学生,市南区优秀班干部,青岛市三好学生,他的家庭被全国妇联和中国关工委评为“全国十大平安健康家庭”。他从小学一年级创建“蓝色超人博客”,发表博文1400余篇,点击量超过23万人次;后又开通微博,通过网络平台弘扬社会美德,被媒体喻为“岛城最红小写手”。他乐于助人,得知一位三年级同学得了尿毒症,他通过博客和微博呼吁,发起“为尿毒症女孩圆梦行动”,协助组织晚报义卖,所得款项全部捐给这位同学。他作为年龄最小的代表,与网友们一起参加“微行动•农村孩子阅读情况调查”。他连续3年提出改进城市管理“议案”,其中关于“马路石墩成为行人绊脚石”的调查报告,获得青岛市“小公民议事厅”优秀议案一等奖。
时间:2011-06-25
时间:201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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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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