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津龙
男,13岁,市南区太平路小学学生,学校少先队大队长。山东省优秀少先队员,2009青岛市“美德少年”提名奖获得者,青岛市三好学生。他多年担任少先队大队长,工作上一丝不苟,勇于创新,组织的各项活动有声有色,老师不在时把班级管理的井井有条。他不仅自己勤奋学习,还积极鼓励、帮助同学一起来学习,主动帮助同学克服学习中遇到的苦难。他爱好广泛,多才多艺,在相关竞赛中名列前茅。他热心公益,是失学儿童的“友爱好伙伴”,从6岁起每年参加市慈善总会组织的“救助春蕾女童”活动,捐出压岁钱帮助上不起学的孩子。2011年1月,他在妈妈的陪同下到慈善总会参加第二期个人(家庭)冠名基金,将自己的压岁钱全部捐出来,建立了5万元的“李津龙助学冠名基金”,一年捐 1万元,五年交清,被誉称“慈心二代”,具有不同寻常的示范价值。
时间:201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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